上海虹橋商務區關于社會事業配套發展的扶持政策
一、申請資金扶持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符合《上海市虹橋商務區管理辦法》功能定位要求,符合《虹橋商務區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和《上海市虹橋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要求的現代服務業的重大項目、行業領軍企業或者具有公共性質的貿易機構和社會組織等。
(二)在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新設立或者新遷入,并由所在地稅務機關征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境內外具有法人資格的貿易機構和社會組織。
(三)入駐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開展實際經營管理和服務活動的企業,或者在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開展事務管理的貿易機構以及從事公共事業的社會組織。
(四)申請企業、貿易機構、社會組織應當與虹橋商務區主功能區內物業業主簽訂三年(含)以上租賃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產權證明。
(五)申請企業、貿易機構和社會組織,誠信守法、信譽良好。
(六)其他經認定的條件。
?二、關于社會事業配套發展的扶持政策
為鼓勵社會事業性組織參與商務區公共性醫療衛生、學校教育等配套,經認定,確為有助于進一步完善商務區功能、提升商務區形象的項目,對于在商務區購買或者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機構組織按建筑面積給予營運資助:建筑面積少于1000平方米(含)的,給予50萬元人民幣營運資助;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含)的,給予100萬元人民幣營運資助;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給予200萬元人民幣營運資助;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300萬元人民幣營運資助。自認定年度起,購置用房的,按資助標準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租賃用房的,按資助標準分二年按50%、50%的比例發放營運資助資金。
上海虹橋商務區招商服務中心,產業扶持政策咨詢電話:021-64398555,13651646342